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徵求 聘用助理~2025-11-03

徵才機關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
職稱 聘用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9~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以取得農業或法律相關科系學位者為優先。 二、具有防檢疫相關訴願、行政訴訟或法制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具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執行高風險國家(地區)入境旅客之動物傳染病防檢疫及其他類型訴願案件、法制業務。 二、提供有關動植物檢疫訴願案件之諮詢服務。 三、其他防檢疫相關業務。 四、薪資45,624元/月(需再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農業部)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以下文件影本,於114年11月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當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分署(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助理: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銓敘部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並註明日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明、工作證明影本、 (三)其他能力證明文件(如語言檢定證明)。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 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150
三、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預算如經核准採1年1聘),契約期滿後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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