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內政部移民署主計室科員(外補)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0~2021-05-17 |
資格條件 | (1)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 (3)熟悉GBA作業系統,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及操作能力,並具溝通協調能力。 (4)增列候補名額2名。(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 |
工作項目 | 辦理主計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廣州街15號 |
聯絡E-Mail | moi1963@mo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功能選單/主計人事/主計人事服務網/主計人事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 (三)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連絡電話:02-23976738內政部會計處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