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技士~2020-08-3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8-21~2020-08-31
資格條件 一、 應為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調任建築工程或土木工程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具有從事建築工程計畫之規劃、設計審議、專案管理等實務經驗且具備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公共建設計畫建築類等審議相關業務。
二、 辦理公共工程基本設計建築類等審議相關業務。
三、 公共工程跨部會協調事宜。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eng@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採下列任一方式遞件:
(一) 紙本寄送:
1. 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及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 請於109年 8月31日(郵戳為憑)前寄至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本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術處1科技士職務」與白天聯絡電話),合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 線上報名:
1. 請於109年8月31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鍾小姐。
二、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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