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11-02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0-20~2021-11-02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稔電腦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具公務機關出納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5、熱忱負責及具備守法廉潔觀念。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會薪資發放作業及零用金管理等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本(110)年11月 2 日前寄達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秘書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員」(以郵戳為憑,如有郵誤,恕不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個人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其他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1.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惟如職務被代理人員提前復職上班,仍應於該員上班前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另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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