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5職等或薦任6-7 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17~2016-08-24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電子、電機相關科系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具電子或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能獨立思考運作,處事細心並對工作具高度責任感,能依業務需要於例假日及夜間輪值班,有劇場舞台管理、後台協調相關經驗與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1.聯繫演出單位召開相關協調會議、提供演出需求諮詢。 2.節目演出流程品質督導及安全維護事項。 3.督導裝拆台人員作業及器具搭設安全事項。 4.大會堂後舞台、演員化妝室之設施管理與使用督導。 5.處理舞台、表演裝置臨場突發事件。 6.演出舞台機械系統、捲揚機、吊桿與鋼索設備維護管理及操作。 7.協調演出單位舞台系統設施使用需求及配合節目演出操作流程 8.配合劇場節目彩排與演出需要之加值班作業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5年8月24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劇場管理組技士」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由信封,俾利郵寄)。 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91陳技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