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乙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25~2021-04-01 |
資格條件 | 1. 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辦(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人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我國政府會計公報與相關會計制度及決算法、會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擅於領導統御及溝通協調,並具備中央政府總決算或附屬單位決算編審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政府會計、決算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5樓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決算處。(靠近捷運小南門站) |
聯絡E-Mail | eittue@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經本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3.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經初審合格者,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之分數,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5.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980會計決算處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