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徵求 科長~2021-04-01

徵才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乙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25~2021-04-01
資格條件 1. 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辦(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人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我國政府會計公報與相關會計制度及決算法、會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
3.擅於領導統御及溝通協調,並具備中央政府總決算或附屬單位決算編審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政府會計、決算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5樓行政院主計總處會計決算處。(靠近捷運小南門站)
聯絡E-Mail eittue@dgbas.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
2.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經本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3.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經初審合格者,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之分數,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5.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980會計決算處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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