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12-03~2020-12-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具採購證照、採購實務經驗2年以上或採購稽核工作經驗者尤佳,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五)「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辦理採購、土地建物等辦公廳舍撥用規劃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1樓(秘書室) |
聯絡E-Mail | chuanying.chiu@e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09年12月1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佐證資料等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秘書室邱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分機2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