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11-29

徵才機關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20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1-11-12~2021-11-29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資訊系統維護及處理能力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4.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工作項目 1.行政室文書繕打。
2.行政室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新竹市香山區區公所(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3樓)
聯絡E-Mail 51137@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檢附自傳、相片及簽章)、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於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前以掛號寄達(郵戳為憑)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新竹市香山區公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新竹市香山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甄試】
2.僱用期間:本職缺屬書記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或銷假上班之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5月19日)。被代理人因留職停薪原因消失復職或申請復職時,即無條件解僱。
3.待遇:三等220薪點,折合金額為每月新台幣27,434元。
4.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所將以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聯絡電話:(03)5307105轉170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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