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2~2021-05-20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且擔任稅捐機關相關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4.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及公文處理者。 5.具稅務機關綜合所得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
工作項目 | 1.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工作期間:本職務代理聘僱期間自110年6月3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正取1名,備取2名)。 3.報酬:34,916元/月。 |
工作地址 | 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等證明資料影本。 2.請於110年5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7-3302058分機6218) ,住址: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8樓,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3.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為落實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5.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