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臨時人員~2019-06-11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6-04~2019-06-1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諳行政事務及辦公室軟體電腦操作。
3. 具良好人際溝通協調能力及個性主動積極熱忱者,優先進用。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5. 僱用期間:108年6月24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待遇/每月: 新臺幣28,000元。
工作項目 1. 公文登記桌。
2. 活動企劃、主持人、司儀、拍照及資料彙整等。
3. 協助非典型人力、員工協助方案、性騷擾及性別平等相關業務。
4. 人事資料建檔、彙整、人事服務簡訊編寫及學習時數登載等事項。
5. 人事室庫房及公共空間管理。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案係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自108年起改以自僱臨時人員方式辦理。
2.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8年6月11日前寄達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臨時人員及應徵者姓名和白天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 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5. 本徵選就應試人員中擇優錄取,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6. 如有報名、甄選及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