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18-12-10

徵才機關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12-05~2018-12-1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歷,有文化行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文化行政古蹟歷建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南區402復興路3段362號R10)。
聯絡E-Mail cde111@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需附2吋脫帽正面相片1張)。
(三)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
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約僱職務代理及上班時間、下班後聯絡電話號碼,於12月10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單位辦理報名。
二、其他:
(一)本職務係辦理本處課員職缺列入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為止。
(二)薪資標準: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新臺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處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四)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六)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05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07年12月5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止)。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