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徵求 社會工作師~2019-11-04

徵才機關 金門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19-10-25~2019-11-04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且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1年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綜理督辦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暨社會工作人員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新派令、最近一張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3-107年)、獎懲令(103.10.1-108.9.30)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列印並依序夾訂整齊,勿裝訂),於108年11月4日下午5時30分前【寄送達】「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人事處」,自行送件者,逕送人事處登記桌。(請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訊地址);承辦人聯絡電話:(082)318-823 分機65112 黃科員。
(二)甄選方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2.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予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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