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讀生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7-27~2021-08-03 |
資格條件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讀生甄選計畫 壹、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貳、聘 期: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 參、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肆、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伍、工作內容: 一、協助公文分派、傳遞、憑證遞送等公文流程管理工作。 二、協助會議準備工作。 三、協助環境整潔維護(協助8樓公共區域植栽維護、資源回收等)。 四、支援本室登記桌公文流程登打作業。 五、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資格條件: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夜間部在學學生。 柒、報名方式: 檢具所需證件資料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報名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室事務股李股長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工讀生職務」)(聯絡電話:2725-6433)。前述檢具文件電子檔請同步寄送電子信箱:lora26@mail.taipei.gov.tw。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捌、甄選方式: 一、初試: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且恕不退件。 二、複試: (一)口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項目評定)。 (二)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請留行動電話號碼)。 (三)依甄選委員平均總評分決定錄取順序,擇優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玖、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拾、上網及報名期間:自110年7月28日起至110年8月3日止。 拾壹、甄選結果:錄取者以電話通知。 拾貳、任用: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依通知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3個月。 拾參、工作待遇:依勞動部最新公告之基本工資或市府最新核定之基本工資約新臺幣24,000元。 拾肆、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
聯絡E-Mail | boe12@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