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5-05~2020-05-18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具空調相關專業背景尤佳),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本院機電設施維護管理及相關購案履約執行。 2.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
聯絡E-Mail | npm111@np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09年5 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下列資料:(一) 符合資格條件相關科系之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 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該系統。 2.非現職人員應徵採通訊紙本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簽名)及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蘇小姐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2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電機工程技士」。 3.未於期限內上傳資料,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4.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必要時得先舉行測驗)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蘇小姐28812021#2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