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徵求 約聘護理師~2025-12-08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護理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5-11-27~2025-12-08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之⼀條件
1、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2、已領有護理師證書,惟尚無工作經驗者,本中心可在提供充足督導與支持之原則下,暫以6等4階(支薪標準:328薪點:薪點折合率:144.4/點)先予聘用,任用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人員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且領有客駕照及具有通⼯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辦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精神、自殺、物質濫用防治、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1號)或由本中⼼分配。
聯絡E-Mail k46062a8@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薪資:
1、領有護理師證書,尚無⼯作經驗者,約聘6等4階328薪點起敘(⽉⽀薪為47,363元+700元風險加給)
2、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作經驗滿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作經驗),約聘6等5階344薪點起敘(⽉⽀薪為49,673元+700元風險加給)
⼆、檢具⽂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寄送⽅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理衛⽣中⼼約聘護理師。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 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兼任⼈事管理員李先⽣收,並於報名截⽌⽇114年12⽉8⽇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末附回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式:採初審、⾯試⼆階段甄選。
(⼀)第⼀階段初審(採書⾯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試,未合者則不另⾏通知)。
(⼆)第⼆階段⾯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通知。
五、聯絡⼈:執⾏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 或 兼任⼈事管理員李先⽣( 037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本徵才公告下⽅下載使⽤。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