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25-12-03

徵才機關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11-26~2025-12-03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並配合業務及活動加班者。
(四) 具電腦操作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辦理設備組器材借用採購、教科書發放、工讀生招募與經費登控。
2.辦理本土語、自主學習及輔導課點名與設備借用事宜。
3.協助實驗室及專科教室等管理事宜。
4.教務處公文收發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建功二路17號
聯絡E-Mail hr@cksh.h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3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請務必繕打簡要自述,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二) 本職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 (03)5745892轉331或330人事室魏小姐或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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