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聘用人員~2021-03-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11~2021-03-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大氣科學、化工、環工(科)、化學、應化、電機、機械及相關理工學士學位。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空氣品質監測站儀器運轉維護與管理。
(二)物聯網環境感測管理應用推動。
(三)監測數據校驗品保查核。
(四)空氣品質預報及數據統計分析。
(五)其他交辦事項。
(六)本職務係辦理本署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留業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暫訂於111年6月29日)即予解聘。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
聯絡E-Mail yenjen.chang@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現採線上及紙本雙軌併行,線上應徵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並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
(二)如採紙本應徵請填具甄選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3月21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監測資訊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監資處-聘用人員)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併寄至【用人單位承辦人員公務信箱lucy@epa.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監資處-聘用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4,916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24.7元)。
(三)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監資處呂先生,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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