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 |
職稱 | 副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2-18~2022-03-07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含會計)、經濟、財管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含會計)、經濟、財管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二、任事積極負責、文筆佳,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對永續發展領域有研究或工作經驗者,請備相關資料,或英語說寫流利,並能迅速閱讀、翻譯、撰寫金融專業性報告、法規及新聞報導等;通過下列英語能力測驗之ㄧ:TOEIC 880分以上、IELTS 6.5以上、TOEFL iBT 100分以上、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者,請備相關英文檢定證明。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具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五、本會聘用副研究員每月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424薪點起敘(月酬標準:依個人條件敘薪,每月約新台幣66,610~91,432元,單一薪點,無任何加給或津貼)。 六、本職缺係辦理與本會永續金融架構精進相關業務,包括蒐集國際作法、評鑑制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聘用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至階段性任務完成後,檢討續聘。 |
工作項目 | 辦理與本會永續金融相關業務,包括蒐集國際作法、評鑑制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
聯絡E-Mail | kailu@fs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網站http://www.fsc.gov.tw /「便民服務」/「申請表單下載」/「本會徵才之空白履歷表」之約聘僱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為全職工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約1千字)(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1年3月7日中午12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MTY4Mw==。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情形辦理筆試,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89680032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