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徵求 科員~2021-08-25

徵才機關 立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會計人員(非主辦)
官職等 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8-18~2021-08-25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預(概)算籌編、具經費審核、採購監辦與財務稽核經驗及熟悉主計相關法規,並善於溝通協調。
工作項目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聯絡E-Mail ly20699@l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說明如下:
(一)應徵者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及登錄個人簡要自述,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獎懲令、最近5年訓練進修相關證明文件(請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由「web版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產製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外語檢測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審定函、行政院主計總處暨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等資料。
(三)「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案聯絡人:曾小姐,聯絡電話:02-23585323,E-mail:lyacc@ly.gov.tw。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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