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11~2021-06-22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電腦文書能力、服務熱忱、人際溝通並有公文寫作能力,以及文化行政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中山堂檔期管理。 (二) 中山堂場地收費。 (三) 中山堂綜合研考。 (四) 中山堂經費推算。 (五) 「臺中市中山堂劇場技術及管理委託服務案」標案執行。 (六) 中山堂網站管理及維護。 (七) 協助中山堂演出。 (八) 協助中山堂自辦及協辦活動。 (九)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大墩文化中心(403411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
聯絡E-Mail | hsieh104@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併補休假期間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預計自110年7月19日起至111年1月27日止或本局科員育嬰留職停薪併補休假復職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接受解雇,不得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日至110年6月22日止。 (七)請於本(110)年6月22日(星期二)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大墩文化中心科員留職停薪併補休假職務代理人員」,郵寄地址: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八)聯絡人:大墩文化中心展演股謝小姐 聯絡電話:04-23727311轉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