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工讀生~2021-05-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工讀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7~2021-05-28
資格條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讀生甄選計畫
壹、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貳、聘 期: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參、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肆、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伍、 工作內容:
一、協助同仁處理各項表單或資料彙整。
二、協助環境整潔維護。
三、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薪資待遇: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新臺幣24,000元)。
柒、報名資格:公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高職在學學生。
捌、報名日期、地址及連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星期五)前檢具有關證件郵寄(郵戳為憑)或委託方式送達至本局人事室報名(請註明「應徵人事室工讀生職務」),逾期恕不受理。
二、聯絡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張蘊涵專員收)。
三、聯絡電話:02-27256397
玖、甄選方式:
一、初試: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錄取若干名進行口試)。
二、複試:口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項目評定)。
三、複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四、依評審委員評分成績決定錄取順序,擇優錄取;評分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拾、應繳表件:
一、學生證(影本)或新生請附可茲證明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簡要履歷表及自傳。
拾壹、甄選結果:電話通知。
拾貳、任用: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報到事宜。
拾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boe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