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照顧管理專員~2021-05-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照顧管理專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5名(含110年新增員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5-10~2021-05-31
資格條件 (一)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長期照護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呼吸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等,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2、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3、專科畢業具上述師級專業證照,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4、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
工作項目 (一)長照需要評估:
1.實施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二)長照服務連結:
1. 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 實施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 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 擔任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 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其他事項:
1.提供相關單位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
2.其他有關長照需要評估、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市長期照護管理中心各區分駐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酬標準:依據「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一覽表」辦理,月薪約為38,906元至50,878元。
(二)職務試用期:三個月。
(三)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或員額全數進用截止)。
(四)甄試時程:採分批甄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名單,以電話通知與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 訊息公告 /徵才訊息,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不符者恕不退件。
(五)報名方式:請檢具: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末頁請簽名)、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專業證照影本(如社工師、護理師等專技考試師級證書)。
4.學歷證明影本(最高學歷證件)。
5.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照顧(護)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
6.若符合資格條件第4點,請另備相關證明文件(可參考考選部專技高考社工師考試規則)。
請將以上資料以A4大小直式依序排放好,無須裝訂,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收(封面註明應徵照顧管理專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不符者恕不退件。另外,請將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 http://dph.tycg.gov.tw/ 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寄送電子檔至10027060@mail.tycg.gov.tw信箱,謝謝。
(六)甄試項目:
1.office文書處理能力測試:佔20%。
2.面試:佔80%。面試地點:與初審名單一併公告(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七)聯絡電話: 03-3340935分機2729,聯絡人: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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