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2 |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動物保護防疫相關綜合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220066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 |
| 聯絡E-Mail | AP3708@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紙本: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下載專區内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影本。 (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並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徴綜合行政職系組員職務代理人(A630020),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以郵戰為憑)逕寄220620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1段157巷2號人事室陳小姐收。 2、未被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5個月。 3、未獲通知面試或絲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相關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郵資不足不予寄還。 4、本案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4年12月26日後),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不得有任何異議。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6、本職缺以約僱5等280薪點進用,月薪酬資每月新臺幣3萬8,948元。 7、聯絡電話(02)29596353#282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