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地質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03~2017-07-10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 2、現職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具地質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3、專長:具海洋地球物理或海洋地質調查研究專長者優先任用。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執行海洋地質相關調查研究計畫、承辦行政業務及相關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歷任職務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各1份於106年7月10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109巷2號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 2、該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如有其他疑問,請洽人事室周小姐,聯絡電話(02)29462793分機360,電子郵件信箱:wanyi@moeacgs.gov.tw。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候補1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