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18-04-03

徵才機關 最高法院檢察署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3-02~2018-04-03
資格條件 本職缺應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且經機關事先同意移撥者尤佳。
工作項目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及輪值、事務性工作、支援庶務工作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貴陽街1段235號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願移撥者,請於107年04月03日前備妥下列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本署總務科報名(以郵戳為憑):1.甄選履歷表乙份。2.現職移撥同意書乙份(經機關事先同意並隨同報名文件郵寄者尤佳)。3.公立醫院體檢表乙份。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6.職業小客車(抑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乙份。7.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乙份。二、本署依規定評選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報名所繳資料不予退回,逾期、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恕不受理。本署先行書面審查,選優通知面試評選,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三、甄選簡章及其附件,可至本署官網/電子公布欄/本署駕駛缺額徵才網頁下載。四、連絡人:何書記官,聯絡電話:02-23167657。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