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得增列候用人員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31~2022-09-07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熟悉主計法規及會計資訊系統操作者。 (三)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四)具政府機關主計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及中英文輸入操作能力。 (六)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6、依法停止任用。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工作項目 |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外交部主計處(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月薪:新臺幣約36,000元 僱用期間:本職缺為請假人員之職務代理人,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4月2日止。倘所代理之請假人員提前復職,自復職之日起,須無條件提前離職。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及工作經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會計相關工作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之證明文件,於111年9月7日(含)前郵寄至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外交部主計處 (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主計處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 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主計處潘小姐(電話:02-2348-2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