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7~2023-02-1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並以土木工程相關系所尤佳。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 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 上合格實授)。 三、具備一年以上土木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一般小型零星工程施工及維護管理事宜。 2.其他單位工程事項之協助處理。 3.受理公寓大廈組織報備與輔導、違章建築查報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一、工作地點: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4樓(香山區公所) |
聯絡E-Mail | 5113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人、連絡電話:新竹市香山區公所人事室 劉小姐 (03)5307105分機170 (二)報名方式: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民國112年2月1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未完成附件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簽名(未簽名視同資格不符)並附照片,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通過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此調閱方式,如在上網有效期間內不得再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