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14~2022-07-2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地籍清理與管理、土地登記、便民服務措施之方案研究規劃事項。 2.地籍、土地登記等相關資訊系統之規劃、管理及維護事項。 3.各地方政府地籍清理執行成果資料統計管理及地籍資料庫之維護管理事項。 4.地籍及土地登記相關教育訓練規劃設計、出版品編撰等相關地籍事項。 5.其他相關資料之蒐集、統計分析與研究事項。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地政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逕寄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7樓702室,內政部地政司收;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年1聘);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6,316元起敘。 2.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研究員職務」;應徴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本案聯絡人:鄒技士,聯絡電話:(02)23565570。 4.甄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面試。複試日期及其他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