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2-06-08

徵才機關 監察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5-31~2022-06-08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需兼具以下各點)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應徵者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二)能力
1.具公文撰稿、處理行政事務之工作經驗,熟諳電腦輸入操作與應用。
2.具溝通協調、主動積極、思維縝密及團隊合作等任事態度及才能。
3.具人事業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三)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111年7月25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支五等一階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5,728元
工作項目 (一)本院人事室綜合性業務。
(二)公保、健保及生活津貼等相關事項與登記桌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監察院人事室(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6月8日止。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暫訂111年6月下旬在本院舉行(日期確定後另行通知)。
(三)甄選內容:見本院網頁公告(首頁-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訊息,以A4紙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書面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身心障礙者請另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信封左下角註明:「參加監察院人事室約僱職代甄選」,以掛號郵寄:100216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監察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甄選方式:依個人學、經歷及專長等採書面初審,經審查合格者,擇工作經驗、專業知能符合本院需求者通知來院參加面試。未獲通知應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甄選結果: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酌列備取人員1至2名。列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洽詢電話:(02)23413183分機686許小姐、558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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