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8-08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等
職稱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8-01~2022-08-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合作經濟、合作經營、社會工作、社會學、法政等相關學系者尤佳。
二、具辦理合作事業輔導管理業務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民團體及合作事業相關子法規之修訂及解釋。
二、辦理人民團體及合作社之籌組設立及社務輔導。
三、辦理合作事業推動地方創生輔導計畫之相關業務。
四、其他人民團體及合作事業之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512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公務人員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自傳、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512室,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收。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工作日止(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則至錄取人員分發結果公布日起之第15日止);月酬金額:新臺幣3萬6,316元。
二、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並於信封載明「應徵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合作行政管理科聘用人員職務」。
三、甄選方式: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及相關事宜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人,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聯絡電話:02-23565592;傳 真:02-2356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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