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26~2023-01-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文能力(附證明文件)。 三、邏輯清楚、文筆流暢,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且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四、具備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公務經驗者、網路社群平台(如Facebook、Line)管理能力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國際經貿合作工作之推動與協調聯繫作業、雙邊經貿資料之蒐集與整理、重要外賓來訪之接待安排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2,541元)。 三、本職務為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或至約聘僱原因消失,約聘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2年1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100223)臺北市寶慶路3號2樓國發會綜合規劃處鄭信德先生收。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