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大學月酬261薪點(新臺幣32,546元);碩士月酬289薪點(新臺幣36,038元) |
職稱 | 專案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3~2021-05-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曾任職公家機關,或具與擬任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影視音跨域業務。 二、綜合研考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檢附個人履歷、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及自傳等資料各1份,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10年5月7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文化部人事處(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甄選職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專案助理)、日夜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二、另請至文化部人事服務網(https://personnel.moc.gov.tw)「徵才/新進專區→徵才專區→聘僱或臨時人員徵才」專區報名本職缺並填妥相關個人資料。 三、上述事項皆須於截止當日下班前完成,始報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四、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 五、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8512-6274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