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1-02-05~2021-02-26 |
資格條件 | (一)考古、人類學碩士(含)以上畢業,具考古相關工作經驗。 (二)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宜蘭縣考古遺址出土遺物保存維護計畫」及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
聯絡E-Mail | sulapi52@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考古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所參與之發掘計畫或報告書撰寫等)及履歷表(應黏貼近照、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略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等)於110年2月26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3樓文化資產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臨時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322440轉603洽賴先生。 (二)本職缺原則正取1名、候補1名,日薪1,800元,110年上班日數為120天,上班日須配合本局工作排程;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