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4-16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4,9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09~2021-04-16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前科紀錄,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各項戶籍登記事項。
2、印鑑登記及證明核發、門牌證明核發、國民身分證申請事項。
3、改名事項及戶口名簿申請核發事項。
4、受理現戶、除戶、日據時期及英文謄本事項。
5、人別確認事項。
6、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99號3樓(內湖區行政大樓3樓) 本所交通指南:https://nhhr.gov.taipei/cp.aspx?n=35BFC43028ECF996
聯絡E-Mail cq_50360@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學歷(如為外國學歷,請檢附中譯本)、經歷證件(戶政工作經驗)於110年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 檢具應徵資料掛號郵寄至「114020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3樓內湖區戶政事務所人事機構」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課員」。
2、應徵者亦可採用電子郵件投遞相關應徵資料(履歷表請簽名),收件人E-mail:cq_50360@mail.taipei.gov.tw,請務必來電確認本所是否已收件。
3、本所擇優通知甄試,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7912277轉106 林先生,業務問題請電洽27912277轉110 王課長。
【備註】
1、本職缺薪資:以薪點280支給,折合薪資34,916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等自付部分)。
2、職缺為預估缺,僱用期間自110月4月下旬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本所因業務需要,同仁須參加午間及夜間延長上班之輪值;如執行專案業務需要,例假日亦須配合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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