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副處長~2020-09-26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9-24~2020-09-26
資格條件 一、經銓審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滿3年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第11職等任用資格。
二、具有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
三、現任或曾任簡任採購主管5年以上。
四、兼有取得法律相關學位者尤佳。
工作項目 襄助處長處理政府採購法令之研訂、修正及解釋等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eng@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採下列任一方式遞件:
(一) 紙本寄送:
1.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及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請於109年9月26日(郵戳為憑)前寄至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本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企劃處副處長職務」與白天連絡電話),合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線上報名:
1.請於109年9月26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鍾小姐。
二、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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