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人員(社會工作員及助理員之職務代理人)~2021-03-16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社會工作員及助理員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名(得依需要列候補4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3-11~2021-03-16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操作及一般公文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曾擔任職務代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0年3月16日(星期二)前以掛號寄送至本處(22064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4至5等250-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1,175至34,916元/月。
3.工作期限:本社會工作員及助理員職缺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列入110年退除役特考,代理期限至110年退除役特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1日為止(預計110年9月中旬),屆時即應解除代理,且不得要求留用或救助。
4.資格審查符合前開條件者,擇優若干名參加甄試(包含筆試、面試及電腦能力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5.通信報名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5號;聯絡電話:(02)29530844轉309;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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