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徵求 聘用檢查員~2021-03-19

徵才機關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檢查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1-03-16~2021-03-19
資格條件 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以下三款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或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對於第二點「國內外大學以上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之條件,如曾修習相關科系之專業科目(含必修、核心選修)課程達20學分以上者(不得跨科系認定)或具備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實務經驗,服務優良,且經原服務機關出具證明者,則可無須符合相關科系之條件但仍需具備上述三款資格之一。
四、具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工作項目 一、辦理轄內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一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平均每人每年應完成之勞動條件檢查次量,不得低200場次。
二、辦理勞動條件檢查相關後續事宜(如處分、訴願答辯、登錄陳報檢查結果、統計並提出專案檢查報告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執行檢查案件須逐案填寫勞動條件檢查會談紀錄,並視需要製作勞動條件檢查業務談話紀錄。
工作地址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資關係科(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0年3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以下文件依序裝訂成冊,郵寄或親送至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收(360 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工及青年發展處聘用檢查員職缺」、聯絡電話、手機及通訊地址。
1.甄選報名表(請自苗栗縣政府網站徵才公告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兩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苗栗縣政府網站徵才公告下載)。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經錄取者,由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初審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若需返還,請檢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
三、聯絡電話:(037)559144,古珮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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