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徵求 駕駛~2018-06-15

徵才機關 考試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5-17~2018-06-15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工友、技工)。
(二)須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含以上)。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工作項目 本院公務用車駕駛暨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民國107年6月15日前(含當日)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秘書處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無法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等資料。
(三)面談甄選: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四)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exam.gov.tw/最新消息/徵才公告下載。
(五)聯絡人:本院秘書處總務科張先生,聯絡電話:02-8236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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