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徵求 駕駛~2019-09-06

徵才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7-16~2019-09-06
資格條件 名額:駕駛正取1名,備取1名;工友正取1名,備取1名。(如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從缺。)
報名日期:108年9月6日前以掛號方式或親送本院收發室。(以掛號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超額或非超額)現職之駕駛、工友。
(二)高中職(或同等學力)以上畢業,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能積極任事、學習及付出者。
(三)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足以勝任所擔任之工作。
(四)應徵駕駛者,需具備職業大客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檢附證件:(請繳交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一)報名履歷表1份(黏貼最近1年內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如因更改姓名致所繳證件姓名不一致者,另請檢附更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四)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合格書表。
(五)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影本。
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口試(應徵駕駛者另需路考),經徵選錄取正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未錄取或錄取後未報到者,恕不退件;備取者備取期間3個月。
工作項目 (一)駕駛:
1、警備車、公務車駕駛勤務及輪值。
2、車輛清潔保養維護、環境清潔等工作。
3、支援庶務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工友:
1、公文書傳遞、環境清潔等工作。
2、其他指派、交辦之工作。
工作地址 40246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或工友)甄選」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甄選簡章及報名履歷表等請至本院網站(http://tch.judicial.gov.tw/)下載。
聯絡人:本院總務科龔月雲 (04)22600600分機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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