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2-09-20

徵才機關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擇優備取1~3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9-13~2022-09-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或碩士學位。
二、具工作熱忱、學習精神、勇於解決問題,並有主動積極的團隊合作精神、且善於行政溝通協調及有資訊相關採購經驗尤佳。
三、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6,316元至42,541元。僅具學士學位者得考量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符合規定之證明文件)認定報酬標準。
2.本職務係代理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聘期至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工作項目 一、本部資訊安全、委外管理或程式開發維護相關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2樓、13樓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聯絡E-Mail tingrong@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下列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News.aspx?n=A1E30194B1C3ACDF&sms=15F99BDCA5F9F595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頁/電子布告欄/)下載並填妥「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
二、請將履歷表(完整填寫所有欄位資料並附照片及簽名)、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1年9月20日前寄送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收(地址:10622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2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職缺:聘用職務代理人員」及應徵人員姓名、白天聯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111年9月20日前,請以「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為標題,傳送下列2份電子檔資料至教育部資科司徵才電子信箱:eng2@mail.moe.gov.tw,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odt檔。
(二)簽名之履歷表、相關證明文件,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PDF檔。
四、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電話:(02)7712-9011。
六、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2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3名,惟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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