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月支酬金31,175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另得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28~2021-05-05 |
資格條件 |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民政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0年5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余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係代理同仁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計至111年8月30日),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僱用原因消失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者,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48民政課吳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206人事室余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