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2021-05-05

徵才機關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月支酬金31,175元)
職稱 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另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8~2021-05-05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2.熟悉電腦作業、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工作項目 一般民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公所民政課(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掛號郵寄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民政課約僱人員(里幹事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0年5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余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務必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本職務係代理同仁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預計至111年8月30日),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僱用原因消失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者,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7、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248民政課吳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206人事室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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