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1~2025-10-0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第26條至第28條各款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每日教學設備借用及教室管理。 (二)獎學金業務協助。 (三)校內教學設備及教室管理。 (四)請購業務協助。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 |
| 聯絡E-Mail | peihuang@gm.hccvs.h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登打履歷表、簡要自述及上傳最高學歷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後,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1.月酬標準薪點: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2.本次代理期間自該員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本職缺係本校設備組幹事請假期間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如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作業,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 (03)5722150轉209、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