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9~2022-07-0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備具預算、會計、統計及人事業務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及網路系統操作等。 四、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8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室) |
聯絡E-Mail | yiyi@dg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電話號碼或手機)、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含曾任公務機關相近性質職務之工作經驗)等,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1年7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10051臺北市濟南路一段2之2號8樓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室吳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主計室約聘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聘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自通知報到日(預計111年7月中旬)起至111年9月13日或聘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 三、薪酬部分:薪點支給範圍為280─328薪點(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29.7元,約36,316元至42,541元),起薪依本總處認可之學經歷、專長等資格條件而定。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各項情事。 六、聯絡電話:(02)23979298轉148 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