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02~2022-05-09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三 ) 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 四 ) 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調解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公所,地址:新竹市香山區育德街188號3樓 |
聯絡E-Mail | 5113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1年05月09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通過全民英檢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 3.錄取通知: 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 :劉小姐 聯絡電話:03-5307105分機170或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