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統計人員(非主辦)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
職稱 | 交通部統計處專員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8-04~2022-08-11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現職統計人員。 (二)曾任統計人員(包含占機關缺派在主計機構服務之統計人員)。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統計學科系畢業。 (四)經統計類科考試及格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高考及格人員,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 四、具資料探勘、撰寫統計分析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Office。 六、具備操作統計軟體或程式撰寫經驗(如Python)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交通公務統計業務。 二、交通統計專案研究及分析。 三、交通統計資料庫維護及更新作業。 四、市區客運營運統計相關工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14樓 |
聯絡E-Mail | hchsueh@mot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是否正確,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請將下列資料於報名時上傳: 1.「簡要自述」(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所附格式並簽名) 2.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及考績通知書。 3.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主計人事/人事業務使用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錄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另在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最近5年內,曾參加養成訓練班或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各項分數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自行計算。 4.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上課期間輸入106-111年,報表類型pdf,點選匯出資料,未依規定上傳者將不以1.5倍計算。 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如未檢附,本處將不予計分,並視為不符合資格。 二、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次甄審正取1名,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面談,若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以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聯絡人:薛小姐 (02)2349-2735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