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主計室課員(預估缺)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6~2022-09-23 |
資格條件 | 1.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 3.本案採外補方式辦理。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
聯絡E-Mail | ylhg03251@mail.yunli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 2.公務人員履歷表電子檔(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個人資料/履歷表下載,完成填寫簡要自述並簽章壓日期,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3.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4.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主計人事/人事業務使用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錄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通過英語及國內現行有公信力認證之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能力測驗並領有合格證書者,請填於語言能力欄,並附證書檔案;通過升官等考試或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者,請填於考試欄內;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以從未採計陞任評分者為限),請填列於職務歷練欄內,並附證明檔案;另在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最近5年內,曾參加養成訓練班或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各項分數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自行計算。 5.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6.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酌增備取人員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翌日起算。 7.聯絡電話:05-5523052,E-mail:ylhg03251@mail.yunlin.gov.tw,雲林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賴小姐。 8.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