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行政人員(E68023017)(預計114年11月1日出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3~2025-10-20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 1.辦理長期照顧服務業務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 6462居照科 李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38,948元/月(以280薪點起薪,自年度1月1日起任滿1年者,次年度起得依年資及考績逐級調整,最高可至296薪點。)。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10月20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社會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證照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 居照科「行政人員(E68023017)),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 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