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侍親留職停薪人員職代)~2021-10-07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侍親留職停薪人員職代)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9-27~2021-10-07
資格條件 需具國內教育、傳播、政治與社會科學相關領域碩士(含)以上學位。
工作項目 1. 規劃辦理兩岸文教交流相關業務、進行兩岸文教業務資訊蒐整、分析及研究。
2. 聘用期間:聘用日起至111年9月21日止或被代理職務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3. 月支報酬:328薪點(約新臺幣40,901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樓
聯絡E-Mail chc@m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10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2、 請應徵人員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3、 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 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5、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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