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0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工作項目 | 1.電力系統改善勞務案業務。 2.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案業務。 3.冷氣裝設財物案業務。 4.能源管理系統勞務案業務。 5.電力系統改善暨冷氣裝設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0年5月2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設施科約僱助理」。 2. 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僱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 本案職缺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起薪,月薪34,916元(含自提勞健保),並視表現狀況於年終考核予以續僱,倘計畫結束,將無條件解僱。 6. 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