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專員~2015-09-24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9-15~2015-09-2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位。
2.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之考試及格。
3.須為現職公務人員且銓敘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並具備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史料編纂、圖書資訊管理職系亦可,博物館管理職系尤佳)。
4.具備企劃、溝通、協調、撰稿等能力,並具有博物館管理或史料編纂相關行政經驗與學識背景。
工作項目 1.協助組長綜理典藏業務。
2.紀念文物及藝術品典藏法規及數位典藏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3.國父紀念文物史料之蒐集、鑑賞與研究。
4.管理館藏文物檔案、編纂國父中山先生紀念文物史料出版品。
5.協助本館文創開發、文化推廣及答覆民眾查詢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國父紀念館(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4年9月24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究典藏組專員」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3.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由信封,俾利郵寄)。4.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5.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721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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